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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提前执行食品标签新规的声明

尊敬的消费者、合作伙伴及相关监管部门:

为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食品标签的最新要求,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司”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提前实施的相关规定,现声明如下:

自即日起,我司及下属各工厂、委托加工方将分批推进全系列产品标签按下列标准实施:

1.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 7718-2025)
2.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(GB 28050-2025)(酒精度>0.5%vol的啤酒等饮料酒可豁免标示营养标签)
3.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0号)

在上述标准法规正式实施前(即2027年3月16日),我司将分批次、分阶段完成产品的标签更新工作。在法定过渡期内,市场中将同时流通新、旧两种标签版本的产品。

我司郑重承诺,无论新老包装如何,产品始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标准,品质稳定,安全可靠。

感谢广大消费者、合作伙伴及监管部门长期以来对嘉士伯的信任与支持。我司将持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为消费者提供优质、安全的产品。

特此声明。

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
2026年9月1日